生态环境适宜原则
土地生态环境的适宜要求 土地生态环境是作物立地的基础。因此日光温室建造规划必须符合以下土壤生态环境:一是土地中的重金属、化学品、垃圾、辐射物质等污染物符合作物生产的国家安全标准;二是地下水位较低,一般以低于1.5m 为宜;三是土壤肥沃,富含有机质和各种大量元素与微量元素,保水保肥能力强。当然近年来发展的非耕地利用技术已经脱离了原有土壤栽培,将成为未来日光温室作物栽培的一种重要方式。

水生态环境的适宜要求 水是作物生长的命脉,尤其是日光温室作物生产完全靠灌溉提供水分,因此日光温室建造地区必须符合以下水生态环境:一是必须有充足的水源,便于利用;二是水源必须无重金属、化学品、垃圾、工业和生活废水、辐射物质等的污染。

适宜的空气生态环境 气体是作物生长的又一重要环境因素。建造日光温室的地方要求必须具备如下空气生态环境:一是空气无任何有害气体污染;二是要求空气透明度较高,透过光线充足;三是空气中氧气充足,一般应在 15%以上。
